为加快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和《广东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257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发布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第四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和第三批2014年度补充贴息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4〕1145号),组织开展了第四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经组织申报、专家符合性审查、现场核查、贴息核算等环节,现将第四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2014年度拟贴息计划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12月22日-12月30日)迳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以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方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话:020-83133257,传真:83133384;省财政厅,电话:020-83170273。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