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自治区农垦局:
为提升我区信息服务业规模层次和发展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0〕75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工信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企〔2012〕123号)精神,现将2015年我区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北斗卫星导航应用和产业化
(二)大数据研究和应用
(三)可穿戴设备研发和产业化
(四)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及服务
(五)基于ICT的动漫游戏、数字互动娱乐、移动支付、智慧旅游等信息服务关键支撑技术开发与产业化
(六)面向装备制造业、糖业等重点产业的工业软件
(七)信息安全软件及服务
(八)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培育(仅限职业教育)
二、申报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单位)和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自治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导向;
(二)项目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方案切实可行,具备较好的实施基础;
(三)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市场前景广阔,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
(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七)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缴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八)项目具备一定的研发和产业化基础,项目正在实施且在申报时项目实际投入超过项目计划总投资总额的30%;
(九)原获得自治区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到期凡未按规定期限报请验收、验收未通过或存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未拨付到位现象的,暂停该项目单位申请自治区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资格。
三、申报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一)自治区直属企业项目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工信委和财政局申报,农垦企业由自治区农垦局汇总推荐申报;
(二)各市工信委、财政局负责本辖区、自治区农垦局负责本系统内信息服务业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并按上述原则对申报的项目认真进行筛选和审核,以正式文件上报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市工信委、财政局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15年自治区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件;
2.汇总填制《2015年自治区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
自治区农垦局参照执行。
(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3.《2015年自治区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
4.企业填报的《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
5.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及有关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及其有效凭证(有关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或意向承诺书,已落实或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有效凭证);
9.项目所投入证明材料(发票、付款凭证、合同等复印件)及投入汇总表;
10.项目单位2014年1—11月会计报表(或1—12月快报)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会计报表(完整的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当地国税和地税)提供的缴税证明材料(附件5、6);
11.项目技术情况的有关法定证明材料,如技术报告、监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等;
12.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需提交贷款合同或贷款审批银行出具的承贷意见书;
13.当地财政部门匹配资金的项目须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文件;
1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如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境保护证明、奖励证明等;
15.对所提供项目申报材料、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以上材料中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按上述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封面样式见附件4,装订要求用无线胶装、热熔装订方式,提交一式三份(自治区工信委2份和财政厅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申报时间
各市工信委、财政局必须于2015年1月9日前将审核合格的企业(单位)项目申报材料汇总行文上报,同时以电子邮件或电子版报送,凡资料不齐或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六、其他
申报项目的《2015年自治区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企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基本情况表》等表格各项内容务必严格按提供的格式填写,内容具体详尽。样表请登录自治区工信委网站www.gxgxw.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或登录gxgxwdrc@163.com邮箱下载,密码:8095810。
自治区工信委
联 系 人:自治区工信委电子信息和软件处 何乾声 黄 翀
贺海清
联系电话:0771-8095287、8095289
传 真:0771-8095288
电子信箱:dzxxhrjc@163.com
邮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广西无线电监测大厦810室
邮 编: 530022
自治区财政厅
联 系 人:自治区财政厅企业处 刘青林
联系电话:0771-5331673
传 真:0771-5331673
邮寄地址:南宁市桃源路69号广西财政大厦1308室
邮 编:530021
附件:1.广西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2015年自治区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4.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样式
5.2014年度国税纳税情况表
6.2014年度地税纳税情况表
1、桂工信电软〔2014〕939号附件1.doc.doc |
2、桂工信电软〔2014〕939号(附件)2.xls.xls |
3、桂工信电软〔2014〕939号附件3、4、5、6.doc.doc |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