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2014年度茧丝绸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组织申报及评审工作,现按规定将拟扶持项目和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29—12月31日。
如对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商务厅020-388168275,省财政厅020-83170877。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