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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科技局(委):
按照省财政厅、科技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教〔2015〕38号)要求,各地应在5月31日前上报经费分配方案或经费拨付文件。请目前仍未上报的地区在本周末之前上报。
联系人:省科技厅计划财务处吴正光,电话:0571-87054019
浙江省科技厅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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