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尽快上报2015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经费分配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02    浏览次数:5

各有关科技局(委):

按照省财政厅、科技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教〔2015〕38号)要求,各地应在5月31日前上报经费分配方案或经费拨付文件。请目前仍未上报的地区在本周末之前上报。

联系人:省科技厅计划财务处吴正光,电话:0571-87054019

浙江省科技厅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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