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地税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洗选煤折算率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6    浏览次数:1

各盟市财政局、地税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地税局:

  为落实煤炭资源税改革政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地税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实施办法>的通知》(内财税〔2014〕2373号)有关程序,近期,自治区财政、地税部门完成了盟市煤炭资源税洗选煤折算率的审批工作,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税洗选煤折算率表》印发,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4日

    内财税[2014]2374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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