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国务院 » 正文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布

发布日期:2015-01-07    浏览次数:5

  国办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明确了下一阶段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行动措施,提出到2020年,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高,运用效果显著增强,保护状况显著改善,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基础能力全面提升。

  《行动计划》从三方面提出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行动:

  一是要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通过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二是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和司法保护,推进知识产权纠纷社会预防与调解工作,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三是要强化知识产权管理,通过强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加强知识产权审查,实施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国防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四是要拓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通过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完善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则,支持企业“走出去”。

  并明确了建设三大基础工程:

  一是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程;

  二是知识产权调查统计工程;

  三是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以及普法教育和全民科学素养提升工作。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