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认定办法》(渝办发〔2007〕296号)、《加快物流枢纽建设构建国际贸易大通道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09—76)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渝府发〔2012〕112号)精神,为继续培育重点现代物流企业,推进重点现代物流项目建设,经专家评审和市级相关部门审议通过,现将重庆市第九批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公布如下:
一、重点现代物流企业
1.重庆川江船务有限公司
2.重庆新金航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
1.重庆医药现代物流综合基地(一期)项目
2.重庆铁公鸡物流港一期A区(金属材料仓储物流中心)
3.重庆中集公路物流中心A区
4.重庆江顺液体危化储罐区扩建项目
5.长寿区医药配送中心一期工程
6.重庆天冠物流港(一期)
对认定的重点现代物流企业和重点现代物流项目实行滚动考核管理,按年度复查。对达不到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条件的,取消其重点资格,有关部门自取消之日起停止执行相关优惠政策。希望以上企业锐意进取、做优做强,以 上项目加快实施、尽早发挥项目功能,促进我市物流业健康发展。
附件:重庆市第九批重点现代物流项目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