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省级有关单位,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3]23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快重点领域突破,提升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我委对《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2013)》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2015)》。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相关工作,共同推进我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