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2〕74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函》(豫科条〔2012〕 35号),经审核,现下达你市(县)2012年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资金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列2012年“20604-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科目)
请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科技部门落实相关财政经费投入,并统筹安排资金,按照项目计划和进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各省辖市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各试点县(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和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5〕140号)有关规定,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2年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预算表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