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工业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9    浏览次数:1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支持工业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10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支持工业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推动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保增稳产。完善保增稳产促就业互助机制,扩大互助资金规模,充分发挥互助资金蓄水池作用,保持电解铝企业稳定生产。鼓励和支持上下游企业铝水直供,促进上下游企业稳定生产。对铁合金等行业采取积极稳产的政策措施,启动负荷,巩固市场。支持企业加快余热发电与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积极主动占领市场、扩大市场。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保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对产品市场好、订单足、有效益、上下游产业带动力强的企业,满足流动资金信贷需求;对生产经营困难、产品仍有市场的,采取更为灵活的还贷方式,及时续贷,不得抽贷,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对有市场、有效益的优势行业,争取“差别化”信贷支持政策,不能“一刀切”,帮助企业稳定生产。同时,各金融机构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各工业园区设立企业周转资金,对贷款到期、银行同意续贷的企业给予支持。

  三、强化企业运输保障。铁路运输部门要深化铁路货运组织改革,强化对大宗物资客户服务,挖潜增效,保证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输;利用“一口价”政策优势,深入挖掘新增货源,扩大对零散货物快运和管内货运市场;进一步降低铁路货运运费、装卸费、延时费、倒短费等收费标准,满足企业产品、物资运输需求;在企业交纳的铁路运费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承兑汇票。继续实施工业产品公路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海西地区工业企业运输车辆公路通行费给予减半优惠;对支持工业企业产品公路运输任务突出的重点物流企业给予补助。

  四、深化上下游产业对接。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投资推动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投资对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鼓励支持各类项目业主优先采购省内投资要素,优先使用省内钢材、铝型材、玻璃、水泥等建材及配套设备;加强地区与有关部门的衔接配合,力争2015年使用省内投资要素比例不低于40%。完善青海省工业产品目录,进一步拓宽上下游产业对接空间,促进产销衔接更加通畅,力争2015年完成上下游产业对接任务500亿元。落实各地区、园区和企业的责任,把上下游产业对接情况纳入对地区、园区和省属出资企业目标责任、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五、大力培育新增长点。加强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对重点工业项目要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国土、环保、安监、投资、经信等部门要开展并联审批,集中解决用地、环评等审批事项,帮助落实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企业要筹措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经信部门要分解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定时间进度表,做好协调服务,确保65个投产项目尽快达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家,对转入规模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改造提升产业,开发新产品,形成新的增长点。完成重点行业专项对标活动,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重。

  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全面落实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措施,切实把各项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支持科技型、成长型、前景好的企业加快发展。重点扶持1000户成长性好的中小微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特色产业电子交易等综合性平台。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扶持力度,加大信贷投放,扩大贷款覆盖面。鼓励担保机构运用业务补助、资本投入、代偿补偿、创新奖励等多种方式,扩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收费标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融资担保服务。

  七、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向社会公布企业税收目录清单和税收优惠目录清单,严禁向企业重复征税、征过头税、提前征税。发布青海省行政事业性、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凡未列入清单而拟征收的,企业可拒绝缴纳;保留的收费项目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有关涉企收费部门、单位和机构不得强制企业使用指定服务和设备。

  八、切实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整合财政资金,统筹安排,通过股权投资、贷款贴息、承兑贴现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支持,确保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生产要素配置要向规模以上企业倾斜,保证企业对生产要素的需求。对光伏、锂电等产业项目和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在资源配置上给予重点倾斜,确保尽快形成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调整置换用地指标,重点用于新增先进产能和招商引资优势项目。

  九、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重视省内市场、开拓省外市场。对于有市场、有效益的产品,开足马力,扩大产能,提高市场份额;对于有销路、但有亏损的,做好挖潜增效,降低产品成本,稳住市场;对于销路不畅的产品,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开发适销对路产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主动进行对标,排查诊断成本费用管理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努力降本增效。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稳定职工队伍,尽力做到不减产、不停产、不减薪、不减员,稳妥处置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和谐。

  十、提高服务企业水平。要全面提升关心企业、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把抓跟踪、强服务、解难题作为常态化工作。坚持因地制宜,“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开展帮扶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与问题,做好要素保障和政策协调落实。及时发布产品供需信息,搭建产品销售平台,做好产品展示和推介,帮助企业稳定并开拓省内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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