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2014〕2号),并就贯彻落实文件要求提出以下意见:
一、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全省小学三年级书法课程开始统一使用《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目录》(见附件)中公布的教材,其他版本教材和教学资源一律不得使用。
二、义务教育《书法练习指导》选用工作由各市(州)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并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教基二〔2014〕2号)进行。
三、为给教材的征订、采购、发行留有足够时间,各市(州)义务教育《书法练习指导》选用应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市(州)于5月15日前将本地2015年秋季学期《书法练习指导》选用情况和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成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报送省教育厅学前教育与高中教育处。联系人:李震,联系电话027-87328189,传真电话:027-87328097,电子邮箱:hubeixuegaochu(at)163.com。
四、各地要采取集中培训、网络研修、校本研修、脱产学习、在职进修等多种形式,开展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加强对新教材使用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理解和把握教材的能力,确保书法课程顺利实施。
五、各市(州)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教基二〔2013〕1号)要求,合理安排书法教育教学,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也可在其他学科课程、地方和校本课程中进行。其中,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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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2、2015年义务教育书法教学用书目录
湖北省教育厅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