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4〕52号)、《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意见》(粤府办〔2014〕2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建设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我局面向全省征集2015年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项目范围及条件
(一)中小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构建区域服务平台与专业服务平台有机结合的中小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
1.区域服务平台是指地方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或指定机构建设的,整合金融资源为区域内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对接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
2.专业服务平台是指专业融资服务机构建设的,面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征信、担保、产业链金融、股权融资、债券发行、融资租赁、互联网金融等专业融资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合作平台项目。地方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或指定机构搭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合作平台,为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提供增信支持和风险补偿。
(三)提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服务能力项目。市及市以下各级财政计划出资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提高担保服务能力,支持方式包括股权投资、业务奖励、配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偿资金开展代偿补偿等。
二、报送程序
符合条件的项目自愿申报。
企业将项目征集表(见附件)及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单位基本情况、现有发展基础及融资服务能力、2014年融资服务成效、2015年融资服务计划及主要目标等)报送所在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项目,审核并加盖公章,于2月10日前行文报我局(技术进步处),并将项目征集表电子版发送至gcz500@163.com。
省直单位项目直接报我局。
附件:2015年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征集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5年1月23日
(联系人:谢日华,电话:020-83133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