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太原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绩效,按照省科技厅《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方案》规定要求,现就2015年开展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及省火炬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及省火炬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在省科技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负责组织,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具体工作。
二、调查范围
本次执行情况调查和绩效评价的范围为2011-2014年度立项的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及省火炬计划项目。2011年度立项项目原则上均已到期,未结题的项目须同时提交结题验收材料,并做好结题验收准备。
三、调查内容
1.正在执行的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项目和省火炬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附件1)及《项目执行情况基本信息表》(附件2)。
2.2011年立项但尚未结题的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项目和省火炬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须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信息表》(附件3)及《结题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4),并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材料。项目验收所需表格,请项目承担单位从山西省科技厅网站--下载中心--分类下载--山西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部分)或山西省火炬计划项目下载填报。
如项目未完成研究需延期结题验收,项目承担单位须提交项目延期申请,并填报《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附件1)及《项目执行情况基本信息表》(附件2)。
3.已结题验收或鉴定验收的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工业)和省火炬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须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信息表》(附件3)及《结题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4)。
4.项目组织单位负责按年度汇总本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的《项目执行情况基本信息表》和《结题项目基本信息表》。
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验收考核指标和今后立项资助的重要依据,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及组织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调查评价工作。
四、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整理汇总后于3月5日前统一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
1.正在执行及申请延期的项目报送《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汇总后的《项目执行情况基本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
另对申请延期项目,须同时提交延期申请书一式两份。
2.到期应结题验收且尚未结题项目,报送《项目信息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汇总后的《结题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同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
3.已结题的项目报送《项目信息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汇总后的《结题项目基本信息表》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报送地点:山西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地址:太原市长治路249号221室)
联系人:樊敏
联系电话:0351-7039505
电子邮箱:kjcypg@126.com
附件:
1.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2.项目执行情况基本信息表
3.项目信息表
4.结题项目基本信息表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