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召开2015年第一次新闻通报会,通报2014年税收收入任务完成情况和推进税收现代化、营改增、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击税收违法犯罪等工作进展情况,并公布2015年推出的10项税收管理改革创新举措。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中国税务报社社长郭晓林还通报了2014年税务部门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2014年2月,税务总局公布了全部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锁定了审批项目的“底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月份,经国务院批准取消了29项非行政许可,2015年还将再取消20多项。在减少审批事项方面,税务总局提出了取消审批事项的时间表和路径图,2014年共取消48项税务行政审批,并清理了一批同取消、下放审批项目相抵触的文件和制度。
据郭晓林介绍,放管结合是税务部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原则,在将该放的放到位的同时,税务部门不断强化取消审批事项后续管理,将该管的管好。对取消和下放的所有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税务部门均制定了后续管理办法和措施,并把后续管理融入到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推进后续监管精细化和税收风险管理常态化。
郭晓林表示,一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产生了积极效应。一是经济效应。激发了市场活力,释放了改革红利。如取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审批项目,促使受惠面提高至90%以上。二是法治效应。既还权给纳税人,又还责于纳税人,进一步明晰了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降低了执法风险,促进了税收遵从,增强了纳税人主体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服务效应。推动了纳税服务升级和规范,由管制向服务转变。四是管理效应。取消行政审批,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备案管理、优化申报管理、加强风险管理、强化信用管理,倒逼税收管理深化和变革,税收管理正不断走向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