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技术创新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04    浏览次数:1

省级各有关部门、企业(集团),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州(市)财政局、科技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县财政局、科技局,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加强政府引导,围绕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云南省技术创新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企〔2007〕153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度技术创新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2015年度技术创新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求,项目特色鲜明,创新突出,发展潜力巨大,前期工作基础扎实,符合《办法》规定的支持范围。专项优先支持生物、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光电子、新能源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

  二、支持方式

  主要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和无偿补助等方式,各州(市)、省级有关部门、企业(集团)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数量或资金规模不得低于40%。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省依法注册,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产业发展政策;

  (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四)企业会计信息准确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五)申报项目符合《办法》和本《通知》要求;

  (六)已获得省技术创新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所承担项目未到期或到期未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2015年技术创新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七)对上年度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重特大环保事故和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不予支持;

  (八)申报项目应与省内有关产业、科技专项等项目申报做好衔接,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下列顺序要求将材料装订成册,并在网络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文档。请将1份申请文件、6份项目纸质材料和1份电子光盘材料交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将1份申请文件交省财政厅企业处。项目纸质材料统一使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首页内容作为封面。具体资料清单如下:

  (一)资金申请文件(由项目审核推荐部门出具,单独行文);

  (二)承诺书(附件1);

  (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

  (四)经中介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五)申报项目投资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内容提要(附件8);

  (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格式见《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下载地址:http://www.ynstc.gov.cn);

  (七)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许可证复印件;

  (八)产业化项目需提供土地、环评以及立项批复等资料;

  (九)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需附贷款合同复印件、付息凭证复印件以及贷款《银行贷款情况核实表》(附件3);

  (十)企业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证书等);

  (十一)其他能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材料(专业机构或法定部门出具的产品、技术检测报告;技术、试验工作报告;专家鉴定或评价意见;用户使用意见;获奖证书等)。

  五、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州(市)科技局、财政局,各州(市)科技局、财政局按照《办法》和《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资金申请文件须同时附《云南省技术创新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5)、《项目材料符合性审核情况表》(附件6)、《项目实地核查情况表》(附件7)。

  中央驻滇单位、省属企业(集团)、滇中产业新区、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省财政直管县、8个扩权强县试点县(区)的申报项目,由相关单位(管委会)直接向科技厅和省财政厅推荐申报,推荐申报文件须同时附《云南省技术创新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5)、《项目材料符合性审核情况表》(附件6)、《项目实地核查情况表》(附件7)。

  六、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科技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技术创新暨产业化项目推进工作,择优推荐上报。

  (二)各州(市)科技局、财政局要对上报项目进行严格筛选,认真审核,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企业原则上须纳入财政部门布置的企业财务决算和快报编报,如之前未纳入的,须在申报当月及时纳入编报范围管理。

  (四)技术创新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和纸质申报两种方式。申报材料需于2015年3月15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部门需于3月2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各州(市)科技局、财政部门,中央驻滇单位、省属企业(集团)滇中产业新区、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财政省直管县、8个扩权强县试点县(市、区)、于在3月31日前完成网络和纸质上报,凡资料不齐或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申报网址:云南省企业申请省级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系统(http://116.52.249.87:7002/netrep)。

  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人:苏俊良   钟  怡

  电    话:0871-63627682

  电子邮箱:ynczqy2k@126.com

  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联系人:刘  强

  电    话:0871—63139924

  电子邮箱:liuqiangkm2002@163.com

  久其软件(网报系统服务)公司联系人:施元峰

  电    话:63618097转603/607

  附件:1.承诺书(点击下载)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基本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

  3.银行贷款情况核实表(点击下载)

  4.云南省技术创新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可从系统中导出)(点击下载)

  5.云南省技术创新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基本信息汇总表(点击下载)

  6.项目材料符合性审核情况表(科技和财政部门联合  填报)(点击下载)

  7.项目实地核查情况表(科技、财政部门联合填报并签字)(点击下载)

  8.申报项目投资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内容提要

  附件8:

  项目投资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内容提要)

  为客观、真实、全面反映项目的建设及投资情况,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和高效,各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省级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时应当提供经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投资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

  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资本构成情况、经营范围等。

  二、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项目建设用地落实情况等内容。

  三、项目进展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计划、项目建设内容及目标、实施时间、项目建设已投入情况等。

  四、项目资金来源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其他融资等,截止审计报告日实际到位资金情况。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技厅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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