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 (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10    浏览次数: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提高吸收外资质量,商务部草拟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企业及社会人士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详情请参看商务部网站—信息公开—征求意见栏。

  1.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邮箱:investmentlaw@mofcom.gov.cn;

  3.传真,010-65198905;

  4.信函,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邮编:100731。

  5.也可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向云南省商务厅外资处提出意见。

  电话:0871-63155497       传真:0871-63149574     QQ邮箱:2544349994@qq.com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外国投资法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17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外国投资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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