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立项建设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10    浏览次数:1

各高职高专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鄂教职成[2014]8号)要求,在各高职高专院校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我厅审核同意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等25个专业立项建设省级品牌专业,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铁道车辆”等46个专业立项建设省级特色专业,现予公布(项目名单见附件)。

  各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所在学校和专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立项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根据我厅关于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的目标、内容和要求,认真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建设措施,落实建设经费;紧密结合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实现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目标,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各高职高专学校应在校园网上公布经审定后专业建设方案的具体内容、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任务等相关信息,加强建设工作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作用。为加强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的建设和管理,我厅将对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立项建设情况通过有关信息平台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价。

 

附件:(请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2014年立项建设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名单

2、2014年立项建设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名单

 

 

               湖北省教育厅

               201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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