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5-02-11    浏览次数:2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我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引擎,以知识产权保护利用和创新型人力资源开发为核心,牢固树立绿色节能环保理念,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强化创新驱动,增强创新动力,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服务,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全面实施“五大规划”、推进“十大重点产业”建设服务。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融合发展格局,相关产业文化含量显著提升,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意设计龙头企业和专门机构,建立一批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创意设计服务平台,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打造一批在省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融合发展城市、集聚区和新型城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明显提高,相关产业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明显提高,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挖掘特色农业和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潜力。提高农业领域的创意和设计水平,促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因地制宜,结合地方特色,强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场所的创意设计,建设一批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文化传承于一体的休闲农业园。注重农村文化资源挖掘,引导文化创意设计单位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提供农产品、农事景观、环保包装、乡土文化等创意设计,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知名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挖掘“寒地黑土”、 “北大荒”、“五常大米”、“黑森”等绿(特)色优势农业品牌的文化元素,提高产品包装、旗舰店及专营店、专柜的创意设计水平,实现优质产品、优良形象和文化内涵的效益叠加。支持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和推介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支持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标准、质量保证、检测体系和追溯生产经营机制,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农产品营销模式,打造更多绿色食品驰名商标和知名品牌。加强各类特色农业节庆活动、绿色食品展会的创意设计,支持专业农产品市场和农业企业建设大米、大豆、山特产品等绿(特)色农产品展览馆(园),推进绿(特)色农产品文化宣传交流。加强对俄农产品出口基地、境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的规划设计,提高中俄农业开发合作的内涵、层次和水平。

  (二)塑造制造业新优势。提高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需求的设计应用与研究能力,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推动工业设计服务领域延伸和服务模式升级。充分利用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机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强设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发展产学研创联盟,促进工程设计研发与孵化器功能相结合,提高能源、石化、电站设备、食品和新型煤化工产业等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的创意研发设计能力。围绕高端智能装备、智能机器人、石墨等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具有优势和潜力的产业,提升创意设计水平,努力形成特色新兴产业集群。以打造品牌、提高质量为重点,推动生活日用品、礼仪休闲用品、服装服饰、家居用品、数字产品、食品、文化体育用品等消费品工业向创新创造转变,增加多样化供给,引导消费升级。支持消费类产品提升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推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的融合,创新管理经营模式,以创意和设计引领商贸流通业创新,加强广告营销策划,增加消费品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形成一批综合实力强的自主品牌,提高整体效益和竞争力。

  (三)提升旅游业文化内涵。优化文化旅游产业布局,将文化创意元素融入旅游景区景点规划、旅游产品与线路开发、旅游品牌与节庆策划、旅游市场推广、旅游商品开发等领域,提升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深度挖掘冰雪、生态、边境、民族等特色传统旅游资源,支持开发康体、养生、运动、娱乐、体验等多样化、时尚化、综合性旅游休闲产品,打造便捷、舒适、健康的休闲空间,提升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服务设计的人性化、科学化水平,满足国内外游客的个性化旅游需求。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发展以对俄为主的医疗健康旅游服务。立足我省独特的少数民族文化,突出乡村特点,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加强自然、文化遗产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积极争取侵华日军731部队罪证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发展红色旅游和特色文化旅游,开发具有我省文化特色的旅游演艺精品,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提高文化旅游质量和水平。加快智慧旅游发展,促进旅游与互联网融合创新,推进数字化旅游景区建设。发挥省级工艺品创意中心作用,培育大型旅游商品创意生产企业,打造一批旅游商品品牌。支持特色时尚商业街区建设,鼓励发展积极健康的特色旅游餐饮和主题酒店,推动引导旅游和文化、时尚融合发展。

  (四)加快推进数字内容产业发展。依托网络数字技术手段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重点发展动漫游戏、新媒体、网络服务、数字出版等新型业态。加快发展动漫游戏业。深入挖掘我省优秀文化资源,重点发展原创动漫游戏产品创作及衍生产品开发和服务,推进动漫游戏内容创作、音乐创作、形象设计、节目制作、版权交易的发展。鼓励和引导广播电视、网络、出版等行业与动漫游戏产业有机结合,推动动漫游戏与虚拟仿真技术在设计、制造等产业领域中的集成应用,完善和拓展动漫游戏产业链。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内容与用户数据库建设,提高数据收集、存储、管理、分析和运用能力。充分发挥4G等新一代网络的技术优势,综合运用多媒体技术,推进采编流程集约化、数字化改造和移动采编、多媒体采编系统升级。加快移动互联网业务布局,发展移动客户端、手机网站、手机报等应用,推进社交网络平台与新闻传播平台对接,支持建设新媒体平台,打造拥有较强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加快发展网络服务业。全面推进三网融合,推动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交互式网络电视等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家庭和智慧企业建设。加强网络数字产业信用监管,开展信用信息公示等信用保障服务。加快发展数字出版业。推动传统出版行业转型升级,推进数字绿色印刷发展,引导印刷复制加工向综合创意和设计服务转变,推动新闻出版数字化转型和经营模式创新。

  (五)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安全集约、生态环保、传承创新的理念,完善优化功能,提升文化品位,提高城乡规划、建筑设计、园林设计、装饰设计、建造运营及城乡人居环境管理水平。完善建筑、园林、城市设计、城乡规划等设计方案竞选制度,重视文化内涵的审查。加强城市设计和景观风貌规划,提高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艺术的规划水平和设计品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建设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形象鲜明的特色文化城市。加强村镇体系和村镇建设规划,培育村镇建筑设计市场,建设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幸福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一批生态宜居、聚商宜业、魅力宜游、统筹发展、具有我省生态人文特色的美丽乡村。贯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建筑设计理念,推进技术传承创新,因地制宜融入文化元素,积极发展寒地绿色建筑。突出文化内涵,鼓励装饰设计创新,引领装饰产品和材料升级。统筹规划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设施功能。

  (六)拓展体育产业发展空间。丰富体育产业内容,促进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表演、体育饮食等相关业态的发展,打造以大型体育场馆为载体的体育服务综合体。积极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培育发展城乡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引导大众广泛开展户外运动等新兴健身活动。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市场,支持各地根据自然人文资源特点举办体育竞赛活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职业俱乐部、专业队伍建设,鼓励企业举办商业性体育比赛。精心设计培育大众冰雪健身运动,充分借助我省独特冰雪资源和文化元素,提升亚布力滑雪系列活动、百万青少年上冰雪、冰雪体育长廊工程等冰雪品牌的水平和知名度。策划打造影响力大、参与度高的精品赛事,做大做强中国冰雪越野拉力赛暨两极汽车挑战赛、黑龙江省雪山穿越公开赛、全国露营大会(黑龙江站)、中国伊春国际自然水域漂流大赛等赛事品牌。积极发展体育中介市场,培养高素质体育经纪人队伍,提高服务层次和水平。加强体育用品创意设计,提升体育用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鼓励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赛事主办者面向市场依法开发、推广和使用体育无形资产,完善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单项体育俱乐部等群众性体育组织的市场开发模式。大力发展体育服务贸易,搭建服务平台,鼓励我省优势项目和特色项目走出去,培育一批实力强、专业性强的体育服务贸易企业。推动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互动发展,鼓励创建独具特色的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创办和引进与体育相关的展览、展示、演出等商业活动,促进体育赛事、体育文化、体育信息的媒体转播权开发应用。

  (七)增强演艺娱乐广播影视创意能力。发展演艺娱乐业。加强舞台美术设计、舞台布景创意和舞台技术装备创新,丰富舞台艺术表现形式,打造一批能够体现时代精神、富有艺术内涵、展现我省特色、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票房号召力的驻场演出和地域经典剧目。加快演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演出院线建设,支持各类艺术表演团体创作演出,扶持发展演艺中介机构,鼓励开发具有民族文化特色、健康向上的原创娱乐产品和新兴娱乐方式,增强面向市场服务群众的能力。鼓励娱乐企业连锁经营,促进娱乐产品传播消费。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展示传统技艺,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水平。发展广播影视业。在坚持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推动制作和播出分开。加大对地域文化资源的挖掘与利用力度,鼓励专业节目策划制作机构发展壮大。加强高新技术对电影制作、电视作品创作、影视传播发行等环节的改造提升,加快推进影视剧制作、发行、放映、存储、监管等环节的数字化。加快县级数字影院建设,实现县级城市数字院线全覆盖。

  (八)大力发展广告会展业。推进广告创意设计加快发展。加强与新媒体融合,推动网络广告、移动媒体广告和社交媒体广告等新型广告形式健康有序发展。搭建广告创意设计平台,提升广告产品、服务的科技元素和文化内涵。鼓励传统广告企业跨界运营,创新商业模式与营销模式,拓展业务领域。鼓励广告企业间加强分工协作,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广告集团。推动广告业核心要素有效聚集,促进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在线实时分析与大数据处理技术等的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提升会展业规模层次。结合我省新兴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等优势,整合会展资源,重点办好农产品、装备制造、文化产业、石油化工、旅游等领域展会,培育一批市场潜力大、展现我省特色的会展品牌。加快数字、网络等现代技术应用,构建一体化服务通道,提升会展业精细化服务能力。推进会展服务与国际标准接轨,培育和引进实力雄厚的会展企业,吸引一批国际大型展览展示、交易博览、品牌发布、贸易洽谈等商务活动在我省落户。统筹全省大中型展览设施建设,加快展览中心周边宾馆酒店、休闲娱乐、购物、金融、交通、旅游、通信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会展业与相关产业协调联动发展。

  三、政策措施

  (一)增强创新动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创新、创意和设计激励机制。加强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完善维权援助机制。建立并完善专利优先审查通道和软件著作权快速登记通道,优化知识产权申报与审查制度。活跃知识产权交易,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和合理有效流通,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分红等形式的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鼓励企业、院校、科研机构成立战略联盟,引导创意和设计、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加强联盟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推行知识产权集群式管理。

  (二)强化人才培养。推动实施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扶持计划,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人才健康成长、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优化专业设置,鼓励普通本科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专业(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鼓励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培养纳入职业教育体系,推动民间传统手工艺传承模式创新,培养一批具有文化创新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人才,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扶持和鼓励相关行业、产业园区、龙头企业与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及科研机构等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探索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创意设计与经营管理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加大核心人才、重点领域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国际化人才的培养与扶持力度,造就一批领军人物。积极利用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引进高端人才。加强创业孵化,加大对创意和设计人才创业创新的扶持力度,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奖励互为补充的多层次创意和设计人才奖励体系。健全符合创意和设计人才特点的使用、流动、评价和激励体系,落实国家规定的有关股权激励政策,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和职称评定工作,加强人才科学管理。

  (三)壮大市场主体。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支持专业化创意和设计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打造中小企业集群。鼓励挖掘、保护、发展“龙江老字号”等民间特色传统技艺和服务理念,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意和设计企业,支持设计、广告、文化软件工作室等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意和设计优势企业根据产业联系,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业务合作,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建设高水平工业设计中心,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扩大产品和服务出口,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

  (四)培育市场需求。推动转变消费观念,激发创意和设计产品服务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市(地)、县(市、区)实行居民文化消费补贴,扩大文化消费规模。鼓励企业应用各类设计技术和设计成果,开展设计服务外包,扩大设计服务市场。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方式,加大政府对创意和设计产品服务的采购力度。加强黑龙江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规范交易秩序,提升交易平台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水平,促进产品和服务交易。鼓励电子商务平台针对创意和设计提供专项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创意和设计创业人才拓展市场。在商贸流通业改造升级中,运用创意和设计促进专业市场和特色商业街等发展。鼓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生活服务企业在店面装饰、产品陈列、商品包装和市场营销上突出创意和设计,更加注重节能环保,顺应消费者需求。

  (五)引导集约发展。培育和壮大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加强各类文化创意和设计园区基地的公共技术、资源信息、投资融资、交易展示、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各类园区基地提高效益、发挥产业集聚优势。鼓励各地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优势,明确发展重点,科学规划建设融合发展集聚区,打造区域性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建立协调机制与合作平台,加强产业集群内部的有机联系,形成合理分工与协作,构建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组织实施一批基础性、引导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增强发展后劲。

  (六)加强财税支持。加大对省级重点文化企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在体现绿色节能环保导向、增强可操作性的基础上,落实相关税收扶持政策。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点,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内容纳入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免征营业税。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对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国家重点鼓励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对国家重点鼓励的创意和设计产品出口实行增值税零税率。

  (七)加强金融服务。建立完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支持金融机构选择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项目贷款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适合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的融资品种,完善无形资产和收益权抵(质)押权登记公示制度,探索开展无形资产质押和收益权抵(质)押贷款等业务。积极引进专业文化产业保险组织机构,促进文化产业保险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文化创意产业。

  (八)优化发展环境。评估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确需保留的,要精简审批流程,严控审批时限,公开审批标准,提高审批效率。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原有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照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广告领域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严格限定在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清理其他不合理收费,推动落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完善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收费制度,鼓励和推行优质优价。创新政府支持方式,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资助创业孵化,开展研讨交流等。

  四、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本地、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推进,省直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支持创新、创意和设计的良好氛围。重视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加强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类产业统计、核算和分析。加快发展和规范相关行业协(商、学)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研究、标准制定等方面的作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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