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为支持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与转化,进一步推动我省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云发〔2013〕8号)精神,结合云南实际,省科技厅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补助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33号,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省科技厅将开展2015年云南省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科技局、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工作,按照《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申报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补助资金的企业要按照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州(市)科技局、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科技厅。
三、请各州(市)科技局、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云南省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补助资金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3份报送或邮寄至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
《办法》、《云南省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补助资金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电子文档请从云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www.ynstc.gov.cn)下载。
四、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王国荣 0871—63136141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59号附2号三楼
邮编:650051
E-mail:371120750@qq.com
云南省科技奖励办公室:
吴杰 0871—63135817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