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我厅将组织向省发展改革委推荐我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筛选符合条件的低碳技术,填写《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申报表》(见附件2),并于2015年3月9日前将推荐材料文字版和电子版(刻制光盘)各2套上报省科技厅。我厅将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低碳技术至省发改委。
联系人:弓慧茹
联系电话:0351-4046686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
2.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申请表
3.申报表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