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4    浏览次数:1

各市、州经信委、财政局,财政直管县经信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中小微企业服务,根据《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15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检验检测平台、研发创新平台、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工业仓储物流平台、工业投融资服务平台等建设项目,列入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规划的第三批市、县(市、区)窗口建设项目。

  (二)中小企业服务窗口服务补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窗口、产业服务窗口2014年提供的公共、公益服务给予补助。

  (三)管理咨询服务补助项目。对2014年管理咨询机构按照《关于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腾飞杯”管理升级活动的通知》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项目给予补助。

  (四)教育培训项目。重点支持相关政府部门、职业院校、培训基地及社会专业培训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技师)和管理者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等服务的业务奖励项目。

  (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落实国家推动创新创业、转型发展战略,引导中小企业提高对技术创新、现代管理、信息化、互联网营销的认识和应用能力, 2015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购买服务,其中100万元用于购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推广服务,50万元用于购买中小企业高管人员技术创新辅导服务、50万元用于购买中小企业高管人员管理辅导服务、50万元用于购买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辅导服务、50万元用于购买中小企业信息化技术与管理应用辅导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1、申报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检验检测、研发创新等平台建设项目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独立法人;

  (2)具有从事研发创新、检验检测等业务资质;

  (3)专业力量雄厚,对产业发展具有强大的支撑力、影响力;

  (4)2014年已经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注册,发布服务产品,提供服务;

  (5)服务本区域中小企业30家以上,服务效果良好,对促进产业发展作用明显;

  (6)2014年平台建设投入200万元以上,尚未获得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2、申报中小企业服务窗口建设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1年以上;

  (2)工作人员5人以上;

  (3)窗口建设项目列入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规划,尚未获得过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4)2014年已动工建设,2015年能够完工并实现与省平台的互联互通;

  (二)申报中小企业服务窗口服务补助项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2014年底,窗口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实现与省平台互联互通;

  2、至2014年12月31日止,市州综合服务窗口注册的服务机构、企业数达到《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湘经信中小企业服务[2014]260号)的要求;产业窗口注册的服务机构数不少于20家、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县级综合服务窗口注册的服务机构数不少于10家、企业数不少于100家;

  3、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比所属区域中小企业总数,省平台记录的服务访问量、信息发布量、服务活动组织次数综合排名居前7位的市州综合窗口服务平台、居前8位的产业窗口服务平台、居前20位的县级窗口服务平台(见《2014年窗口服务平台运营情况综合排序表》,数据由省平台提供);

  4、2014年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大量公共、公益服务(低收费或免费),服务支出40万元以上,服务效果显著。

  (三)申报管理咨询服务补助项目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机构注册成立3年以上;

  2、单位工作人员15人以上,专业服务人员(不含兼职)10人以上;

  3、2014年完成的咨询项目20个以上;

  4、咨询项目收费明显低于市场同类服务收费标准和本公司以前年度或在其他省市同类服务收费水平;

  5、咨询效果良好,企业满意度高;

  (四)申报教育培训项目必须具备至少一项条件:

  1、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互联网教育培训的,培训人数不少于200人,培训时间累积不少于10天;

  2、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技师)培训的,培训人数不少于300人,培训时间累积不少于10天;

  3、其他符合条件的培训项目。

  (五)申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具备广告传播、技术创新、管理咨询、电子商务服务专业资质和雄厚的专业实力,在省内同行业领先且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美誉度;

  2、服务方案切合中小企业实际共性需求,内容明确,实用性强,在2015年10月底前实施完毕,服务效果有保障;

  3、服务收费标准合理,服务实施过程中不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资料通过网上填报。项目单位必须通过《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中的《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http://61.187.56.42:8080/sqgc/login.xhtml)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填报并提交项目资料。各级经信部门、财政部门通过《专项资金申报系统》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对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上报。

  (三)申报、支持名额

  1、各市、州申报平台建设项目、窗口服务补助项目、管理咨询项目(不含直管县)合计不超过2个,申报教育培训项目不超过3个;省直管县、市限报平台建设项目或管理咨询项目或窗口服务补助项目1个;省直有关单位限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补助项目3个,省直有关单位限报教育培训项目8个。

  《关于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腾飞杯”管理升级活动的通知》重点推荐、在全省跨区域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管理咨询机构不占市州名额。

  2、2015年拟支持项目总数为95个,其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5个、窗口服务补助项目15个、管理咨询项目10个、教育培训项目40个,政府采购项目5个(平台推广项目1个,中小企业高管人员技术创新辅导、管理辅导、信息化应用辅导、电子商务应用研究辅导项目各1个)。支持对象由专家评审小组根据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评审确定,不搞地区平衡。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1、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窗口服务补助、管理咨询补助、教育培训四类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各市州经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联合行文上报省经信委、财政厅;省直单位直接将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文件各报一份,资料二份报省经信委。

  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申报单位将申请报告、二份项目资料(加贴封条)直接报送省经信委,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购买服务。

  3、省经信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及时公开评审结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服务补助项目资金在公示后直接下达到项目单位。

  (四)时间要求

  3月15日为项目申报文件和项目资料受理截止日,过期不再受理。项目资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纸质的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请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现场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服务处:孙丹,0731-88955536;

  省经信委教育培训处:喻向阳,0731-88955532;

  省经信委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

  省财政厅企业处:刘天学,0731-85165299;

  省财政厅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监督电话:省经信委纪检监察室,0731-88955382。

  《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0731-88922633。

  《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0731-85165438。

 

  附件:2015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项目申报指南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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