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5中国(平壤)新技术新产品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9    浏览次数:6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走出去”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国与朝鲜在科技、经贸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新技术、新产品在朝鲜推广,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批准,由沈阳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沈阳分会承办,内蒙古自治区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中国东北部地区国际科技合作联盟单位)协办的2015中国(平壤)新技术新产品展览会(以下简称“平壤展”),将于2015年7月13日—16日在朝鲜平壤三大革命展览馆举办。

  “平壤展”展览面积5000平方米,共设230个展位,参展领域主要包括节能环保、健康产业、消费电子、信息通讯及轻工产品等。具体参展方式、参展要求及注意事项等请详见各项附件。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展,拓展对朝鲜科技及经贸合作渠道,寻求商机,推动本地区新技术、新产品出口朝鲜。请于4月1日前将附件3、附件6、附件9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连同附件10中提及的其他材料邮寄回内蒙古自治区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并将附件3至附件9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络邮箱,并于4月15日前将相关费用汇至指定银行账号。

  联络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联 系 人:王超   0471—6280330  18647961224

  许易茜 0471—6280332  18647966014

  邮  箱: water-dove@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 B座506

  邮  编:010020

 

 

 

 附件:

1.2015中国(平壤)新技术新产品展览会邀请函

2.展位平面图

3.参展申请表

4.参展企业信息表

5.参展企业统计表

6.朝鲜入境签证申请书

7.出访人员表

8.报关清单

9.赴朝鲜派遣函

10.参展企业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1.展会日程

 

 

 

 

        内蒙古自治区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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