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0    浏览次数:2

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有关区县发改委、煤管局,市能投集团、市煤协: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煤炭工业提出的新要求,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煤炭﹝2015﹞3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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