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21    浏览次数:4

甘安监管二【2013】169号

  各市、州及甘肃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吸取近期接连发生的山东章丘保利集团公司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5·20”炸药爆炸、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火灾等事故教训,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13〕74号)要求,省安监局制定了《甘肃省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扎实开展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甘肃省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20日

甘肃省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的教训,强化我省冶金有色等等工贸行业企业的安全管理,遏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省安监局决定在全省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大检查,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省所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小水电、电子等行业(以下简称工贸行业)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工贸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精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情况;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安全生产准入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的完善和演练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有限空间、交叉作业、重点工作区域、防爆场所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人员密集的生产、生活场所安全管理情况;汛期隐患排查、隐患点除险加固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冶金有色

  重点检查煤气区域、高温液态金属吊运浇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场所。企业建立完善并落实各项煤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立煤气防护站、防护组,配置防护作业人员,严格作业许可制度,落实检测报警、安全防护等各项安全措施情况;使用冶金铸造起重机,保持吊运线路与建筑物以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距离,生产、处置和贮存高温熔融液体的部位设置防水设施情况。

  (三)建材

  重点检查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场所、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企业制定检维修、有限空间、清库、清堵等高危作业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高空、动火及进入有限空间等特种作业方案制定及审批情况,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监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及呼吸系统配备使用情况;特种设备检验检修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四)机械

  重点检查设备、人员防护设施、电气安全管理。企业的电梯、起重机、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辆及监控仪器、仪表等安全附件定期检验、检测并取得使用合格证的情况;各种机械传动装置、输送装置等外露运动部件安装防护装置的情况;机械设备设置制动离合装置、行程限制限位装置、超负荷卸载保险装置、惯性运动部件缓冲平衡装置情况;重大危险有害区域设置设备隔离、密闭、监控、报警、信号、消除电火花或其他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五)轻工纺织烟草

  重点检查生产、仓储场所和员工宿舍是否存在“三合一”、“多合一”情况;消防器材配置满足要求及有效可靠情况;消防通道的畅通及逃生标志应急照明设置情况;原料库、成品库周围是防火情况;机械设备传动部分的安全防护情况;危险场所岗位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告知情况;易燃易爆场所设置检测报警装置和应急通风系统情况。

  (六)商贸行业

  重点检查消防器材配置满足要求及有效可靠情况;消防通道的畅通及逃生标志应急照明设置情况;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电气安全管理情况。

  (七)其他工贸行业

  重点检查检维修交叉作业、粉尘爆炸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企业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制定施工或检修方案,明确各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措施的情况;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设备设施,按规定采取抑爆、阻爆、泄爆等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情况;对照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的情况。

  三、检查时间

  6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日起至9月。各市州要制定检查方案并及时通知辖区工贸企业,督促企业开展自查。9月中旬,省安委会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四、检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县级全面排查,市级抽查的方法进行。

  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大检查方案,并立即开展全面检查。

  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县级安监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企业的重点环节全面排查、对其他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市级安监部门要对直接监管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30%以上的县(区)企业进行抽查。

  要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察相结合、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查制度、规程执行情况,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深刻认识这次安全大检查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成立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安全大检查领导组,对本辖区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安全大检查进行统一领导,并对各县(区)、各企业的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市州安监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时间、内容和重点。要把这次大检查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既要全面开展,又要突出重点。特别是要对平时没有想到的环节、没有查到的部位、没有发现的隐患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三)认真检查,强化落实。各企业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安全大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三违”现象,要从重从快加大处罚力度;对危险性较大、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作业场所,要严格落实作业“票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和安全监管制度;对安全制度缺失,安全人员配备不足,安全资金欠账,重大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完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加大推进力度,限期达标,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动态评估,使之成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要加强班组建设,加强安全风险过程控制,要大力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班评估制度,岗前安全培训制度,作业人员结合现场实际“手指口述”安全指令及操作规程制度,班后安全隐患交接班制度,并与实际收入直接挂钩。

  (四)搞好总结,及时上报。各市州安要及时掌握辖区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安全大检查情况,做好大检查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上报等工作。2013年9月15日前将本次冶金有色等工贸行业安全大检查整体情况总结(包括电子版)报省安监局监管二处,省局将适时向全省通报各市州开展本次安全大检查情况。

  联 系 人:石  璞

  联系电话:0931-8854422

  传真电话:0931-8839382

  电子信箱:gsajjg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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