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339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抓紧组织低碳技术推荐材料,并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发展改革部门推荐文件,低碳技术申报表(2份,表格中推荐单位意见请勿填写,经我委审核后统一加盖省发展改革委公章),以及电子版材料报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及电话:袁业 0311-88600753
邮箱:hebeihuanzichu@163.com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2.国家低碳技术遴选原则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5日
冀发改环资[2015]212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