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2    浏览次数:1

市建设管理委、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市建设管理委、市环保局要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对国家和本市取消政府定价管理的各项建设项目专业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价格运行平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本市此前有关规定与《通知》不符的,一律按《通知》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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