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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新疆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1    浏览次数:4

各有关单位:

  2014年12月,我区被列入第四批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区)行列,为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自治区科技厅联合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经信委、商务厅、旅游局和文化厅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新疆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工程。请各有关单位根据《2015~2017年新疆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工程申报指南》,认真做好组织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单位应为在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拥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鼓励与区外优势力量单位联合申报。

  2.申请人已承担项目未验收或结题的,不得再次申请项目。

  3.申报项目应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具体量化的考核指标,明确实施期内可实现的社会经济效益、人才培养及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不得少于1项)。

  4.申请项目类型为自治区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建议申请财政经费50~1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不得低于申请财政经费。

  5.组织部门:第1~3项、第7项,由党委农办、商务厅、经信委与科技厅和共同组织实施;第4项,“大美新疆?丝路农家”乡村旅游信息服务系统研发示范由旅游局与科技厅共同组织管实施;第5项,特色民族文化共享信息服务系统技术研发示范由文化厅与科技厅共同组织实施;第6、8、9项由科技厅组织实施。

  6.申报方式和时间。申报项目须于2015年4月10日18:00点前在“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登陆新疆科技厅官方网站-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填报。

  7.请在4月15日前,将相应纸件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与城乡科普处(自治区科技厅401室)。

  附件1:2015~2017年新疆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工程申报指南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联系方式:

  自治区科技厅农村科技与城乡科普处

  联系人:白涛  王艳娜

  联系电话:0991-3828086  0991-3822204

  邮箱:ncc3822204@126.com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科学一街353号新疆科技厅,邮编830011

  自治区党委农办市场信息处

  联系人:汪玉瑞  联系电话:0991-2391295

  邮箱:4171366903@qq.com

  自治区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宋强  联系电话:0991-2886631

  邮箱:24759265@qq.com

  自治区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联系人:李婵娟  联系电话:0991-4595783

  邮箱:xjxxhtjc@sina.com

  自治区旅游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杨怡  潘生伟

  联系电话:0991-8830324  0991-8857930

  邮箱:235185071@qq.com  784207033@qq.com

  自治区文化厅公共文化处

  联系人:李强  贾蕊

  联系电话:0991-8808965  0991-8808283

  邮箱:1148455541@qq.com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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