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四部门《关于促进2015年富余电量消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3    浏览次数:3

 

各区(市)县电力主管部门,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供电公司:

  现将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省能源局《关于促进2015年富余电量消纳政策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15〕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用电企业加大生产并按照要求积极申报。

  附件:关于促进2015年富余电量消纳政策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15〕28号)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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