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下达2015年小微企业经营者素质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6    浏览次数:4

各市中小企业局、大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小微企业经营者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培育造就一批懂经营、会管理、勇创新、善创业的企业家队伍,为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2013年第1批)》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实施小微企业经营者素质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现将2015年全省培训计划下达你们,请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抓好落实。

  一、培训指标分配

  (一)1000名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主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及指标分配(见附件1);

  (二)10000名小微企业管理人员专题培训计划(见附件2)。

  二、培训组织实施

  省局对整个培训过程实施领导监管并考评。

  (一)1000名有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主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省局依据全省产业集聚区分布情况,分别由具有培训资质的优秀培训机构(经地市推荐,择优选定)具体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及要求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二)10000名小微企业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由各市中小企业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及要求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学员及所在企业的条件

  (一)推荐企业条件

  必须是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所规定的小微企业。企业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管理用工规范,具有社会责任,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行业领先企业。重点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服务业、新型的电商与互联网经营者、专精特新企业、“小升规”企业培育对象、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企业。其主要经济指标(年产值、利润、税收等)增幅较大、发展速度较快的企业。

  (二)推荐学员条件

  各市选拔推荐的学员应为在省内注册、成立2年以上小微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小微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优先推荐参加培训:

  1、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

  2、获得国家、省级表彰的;

  3、有突出贡献的;

  4、创新创业、管理、科技等方面成就突出的;

  5、行业领军人才的等。

  四、培训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充分认识人才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人才培训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创新创业、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二)精心组织、科学安排

  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公共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应用相结合,注重内容配置和师资力量的配备,切实做到安排科学、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三)加强管理、确保落实

  培训前,实行培训方案报批制度,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实施培训;培训中,实行培训过程跟踪督查管理制度;培训后,实行考核验收制度;建立师资库,从中择优抽选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组织授课,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

  (四)学用结合、注重实效

  强化培训效果延伸,注重第二、第三课堂,拓展延伸培训效果,促进企业通过互联、互访、互助、互赢,扶弱固强,协作配合,创新发展,拓展新领域及商业圈,推动小微企业创新、转型、绿色发展。

  五、验收考核

  1、培训结束后,根据考评结果,学员对授课老师综合评价较低的,将不再安排其以后的授课。

  2、组织培训未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的,视为不合格。对培训任务不合格的单位,下年度取消其培训资格。

   

   附件: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2015年3月13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