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行业协会,直属(委管)企事业单位,委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贯彻《成都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成委办〔2015〕1号),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成都市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九项基本工作制度》(成安委〔2015〕3号),特制定《成都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九项基本工作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本区域的基本工作制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3月9日
附件:
1.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九项基本工作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