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有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推动全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按照《科技部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5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5〕62号)精神,现将举办2015年全省科技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5年科技活动周以“创新创业 科技惠民”为主题,定于2015年5月16—24日举办。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围绕“创新创业 科技惠民”主题,今年科技活动周在活动内容上丰富多样、突出重点;在活动形式上重心下移、不断创新;在活动类型上凸显优势、特色鲜明。
在活动内容上力求丰富多彩。一是展示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创业成果,增强公众自信心和自豪感,激发其科技创新热情,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高端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接触科技,体验科技魅力,激发创新创造兴趣;三是开展专题科普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空气质量、应急避险、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热点问题的基本知识;四是推出一批参与互动、寓教于乐的展教品、视频、微视频、动漫等科普产品,促进公众理解科学。
在活动形式力求不断创新。进一步下移科技活动重心、服务基层,面向百姓生产和生活科技需求,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惠民服务;进一步创新科技活动形式,针对不同人群,策划组织特性鲜明的互动型、体验式科普活动,吸引广大公众参与;进一步拓展活动领域,充分调动部门积极性,突出行业特色和人才优势,搭建科技服务公众的社会大平台;进一步释放科技活动潜能,动员科研机构、大学科技人员和科普志愿者参与,送科技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进一步展现科技活动魅力,发挥社会团体、企业、媒体的重要作用,举办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
在活动方式上力求生动有趣。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需求,突出区域特色和行业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科普活动。可采用科技下乡、科技咨询、科普讲座、科普电影、科普视频、科普讲解、科普摄影、科普图书展览等多种方式,增强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性。
在重大活动示范上力求先行。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将重点推出“云南省首届科普讲解大赛”、“云南科学大讲坛”、“科技下乡集中示范活动”、“云南省首届创新创业大赛”、“科普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流动科技馆基层行”等重大示范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活动的积极性,体现公众的广泛参与性。
三、重大示范活动安排
科技活动周期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将联合有关部门,举办以下重大示范活动:
(一)科技活动周集中示范。围绕科技让生活更美好、科技让城市更美丽等内容,突出展示科技改变百姓“衣、食、住、行、用”及城市面貌等方面的相关科技成果,组织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方面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成果在现场(昆明市)集中开展科普示范活动。由组委会联合相关单位举办。
(二)网络科技活动周。依托云南科普网,集成科技活动周的活动与科普资源,借助网络开展科普活动,主要是对州(市)、部门和行业科技活动周动态内容的宣传。由组委会办公室和云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联合主办。
(三)组织全省科普教育基地、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由省科技厅主办。
(四)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基层。组织中国流动科技馆,选择在我省尚未建设科技馆的基层偏远县或县级市,开展巡展活动,把优质科普资源送到基层。由省科协主办。
(五)科普微信传播行动。由省科技厅主办。
(六)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活动。动员组织科技专家、科普志愿者,作为科学使者到中小学校举办科普讲座,指导科学实验,到社区宣讲科学文明生活知识。由省科协、省教育厅及各州(市)有关单位主办。
(七)边境禁毒防艾科普宣传。由云南警官学院主办。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注重发挥政府各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作用,组织科普教育基地、学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学会协会、科普志愿者等积极参与,结合当地的产业特点,群众需求,不断创新内容和形式,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好2015年科技活动周。
(二)科技活动周各项安排要本着勤俭、务实的原则,认真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活动实效上下功夫。
(三)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及时全面地宣传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提高科技活动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各地各部门科技活动周的相关动态信息及影像资料,请及时提供给云南科普网(联系人:曹琛,电话:0871—63130797,13708439575; 邮箱:3458835@qq.com ;QQ:3458835)。
(四)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次科技活动周的总体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总体方案,策划重点活动项目,配合组委会做好相关重点示范活动。
(五)请各单位及时在全国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网址kjhdz.actc.com.cn)进行登记注册,在注册填写“组织部门”一栏时,选定“云南省科技厅”为组织部门。在网上登录后填报《2015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15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于3月25日前提交。各单位提交的备案表由云南省科技厅在网上审核后上报至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
(六)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请于5月25日前在科技活动周网上系统提交《2015年科技活动周情况统计表》、《2015年万名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活动人员信息表》,并于6月1日前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请勿超过5分钟)。各地上报材料由州(市)科技局负责汇总填报。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根据各州(市)提交的材料,参照媒体报道情况,评选2015年度云南省科技活动周优秀项目和人员,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王乔忠
电话(传真):0871—63134563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 江云华
电话(传真):0871—63992106
省科协科普部 赵 瑞
电话:0871—63103834
传真:0871—63138613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3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