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赴以色列参加浙以科技合作专场对接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23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与以色列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快推进浙江-以色列国际产业联合研发计划的实施,我厅拟于5月组织生命科学、电子通讯、信息技术等领域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风投机构、科技园区和科技管理部门代表赴以色列参加浙以科技合作专场对接会。以色列活动结束后,代表团将赴土耳其开展项目合作洽谈。本次活动由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承办。请各市、县科技局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5月下旬,境外停留8天

  地点:以色列、土耳其

  二、活动内容

  1、参加由以色列首席科学家办公室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的专场对接会。我厅将根据参会单位的研发领域、技术需求、合作意向等信息事先与以色列主办方深入沟通,届时会安排浙江机构与相关的以色列机构进行一对一的务实洽谈。

  2、参观以色列著名的孵化器、特拉维夫大学、魏茨曼研究院以及当地优秀的科技型企业等,了解以色列前沿创新成果以及创新激励机制。

  3、访问土耳其科研机构与企业,推广我省电子通信、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技术,深入挖掘双方可合作的项目,促进适用技术与相关产品的合作。

  三、费用说明

  出访费用由派员单位自理。根据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规定,出访费用预计为29800元/人。费用包含签证费、国际往返机票、境外住宿费和餐费。费用按实际情况多退少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旨在给浙江企业和机构搭建与以色列合作的平台,促成双方机构间以项目为载体的合作。对于此次出访达成的符合浙江-以色列国际产业联合研发计划资助条件的合作意向,我厅将优先给予支持。

  2、请各单位认真选派相关人员,并于4月5日前将参会报名表交至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因公出访人员请一并提交《因公出国人员事先征求意见表》、派员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开具的公示证明、当地外事部门开具的出国预审件等材料,并在相关人事主管部门做好政审备案。

  3、联系方式

  浙江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严晶、韩田甜

  电话:0571-87978029、87992081

  传真:0571-87996061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4楼

  电子邮件:jiaoliu@zjinfo.gov.cn

 

 

附件:(附件下载点击这里)

 1. 《参会报名表》

2. 《因公出国人员事先征求意见表》

3.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

4.  护签材料信息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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