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拟分配方案公示

发布日期:2015-03-23    浏览次数:1

 

  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5〕1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经省财政厅复审的2015年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3月20日至3月27日。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我厅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知识产权综合协调处  徐小军  0571-87054812

  省科技厅监察室  曹保华   0571-87055848

  邮编:310006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

 

附件:2015年省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专项资金拟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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