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十二五”行动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服务业的发展,促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水平的提升,现面向全省征集2015年度湖南省服务业综合标准化试点备选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和类别
本批试点项目的重点领域为: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消费、现代金融、交通运输、研发设计、节能环保服务、文化创意、旅游服务、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商贸商务、会展、社会公益科技服务、家政服务、餐饮服务、健康养老、医疗卫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
试点单位可以是由政府主导、依法承担对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规范与协调等职能的机构或者组织;服务性企事业单位、一定行政区域内的服务行业、服务企业较集中的区域及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以下分别简称试点企业、试点行业、试点区域)。
二、试点基本条件
(一)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明确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
2、当地政府重视标准化工作,能够为试点提供政策、资金及其他支持。
3、开展试点的行业应为当地的支柱产业,对当地经济发展有较大的贡献率和影响力。
4、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应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作为组织实施部门。
5、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内的主要服务企业应当自愿参与,参与试点的企业数不得少于本行业或本区域内服务企业总数的50%。
(二)试点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诚信守法,企业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通报处分、媒体曝光等事件。
2、服务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对其他企业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3、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4、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并配备了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单位领导重视标准化工作,并可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及经费支持。
三、试点实施要求
(一)试点目标和任务
试点工作一般为2年,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
1、根据服务业标准化的发展要求,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需要的标准体系或标准综合体,标准覆盖率达到80%以上,确保服务提供有据可依。
2、贯彻执行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从服务设施、标志、环境到服务质量、管理等全过程标准贯彻实施率达到90%以上。
3、试点单位的服务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服务行为规范,顾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形成具有行业特点与优势的服务品牌。
5、探索服务标准实施的新机制,为服务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撑,为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发展提供经验。
(二)试点评估
试点期满,试点单位按照“服务业综合标准化试点评估计分表”(附件1)自查合格后,可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评估申请。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组,按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国标委服务联[2009]47号)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的规定进行评估。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可对通过评估的试点单位颁发“服务业标准化单位”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单位”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服务业标准化单位”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单位”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试点单位可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查申请。
四、试点申报
(一)试点申请由试点单位自愿提出。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湘单位、跨地区企业集团、省属企业的申报材料,请直接报送省质监局。其他单位的申报材料,请报送当地市、州质监局,由市州局汇总后报省质监局。
申报材料受理日期:2015年4月22日至25日。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2、《湖南省服务业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附件2)三份、电子文档一份;
3、实施方案(三份、电子文档一份。编写提纲见附件4);
4、介绍申报单位情况的相关辅证材料。
(三)所有试点申请单位请参照“2015年度标准化战略项目”的申报要求,同时在网上申报以及打印战略项目材料一份。
(四)所有附件表格电子版均可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标准化处的“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文件无纸质附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斌 周 云
联系电话:0731-89967052
地址: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号,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邮编:410110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