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4〕12号)精神,促进和完善我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桂工信科技〔2014〕43号)的要求,决定开展2015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的有关规定(附件1),并填写《广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2)。
二、申请企业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提出认定申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联合行文上报推荐企业名单。
三、3月16日起请申请企业登录“广西新产品推介和交易平台”(http://www.gxind.com/)进入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栏目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6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指导企业认真填报申报材料,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赵 榕,0771-8095285;阮海琼,0771-8095279。
电子信箱:gxjw537@126.com
附件:1.申请广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
2.广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
3.广西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指标及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