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我委召开新闻吹风会,就近日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杨旭辉委员重点介绍了《实施意见》的主要宗旨、特点和政策要点等,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实施意见》是本市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健康发展的统领性文件。文件坚持突出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科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是本市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系列政策措施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重点领域发展水平,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的现实路径。根本目的是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治理现代化水平,最终使发展改革的成果更好惠及民生。
《实施意见》共包括4部分66条措施,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北京实际,确定了生态环保、交通设施、能源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社会事业、“高精尖”产业结构等7大重点投资领域,明确了PPP、要素市场调节、盈利性资源综合利用和优化社会投资服务等4个方面的机制创新,并细化了规划统筹、土地供应、价格政策、政府财力支持、融资支持和推动国资国企改革等6个方面的政策保障。
附件:1.《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的实施意见》
2. 北京市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的示范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