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31    浏览次数: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全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技术市场建设,进一步鼓励和激发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繁荣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的通知》(浙科发[2014]80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前期已报名的科技中介服务人员、企业科技专员以及乡镇科技协理员(本次培训不接受未报名人员参加)。

  二、培训时间、培训地点与培训报到时间

  培训定于4月8-10日举办;

  培训地点:海宁市海州东路550号海宁市委党校报告厅;

  培训报到时间:4月8日下午12:00-13:20(由于参加培训人数较多,现场还将发放培训资料,13:30开班仪式正式开始,请大家务必在13:20前完成报到手续)。

  三、培训内容

  1.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经纪人(8日14:00--16:00);

  2.技术成果转化、交易的知识产权保护(9日9:00--11:30);

  3.科技金融(9日13:30--15:30);

  4.淘科技网上技术交易及技术合同(9日15:30-16:30)

  5.培训考试复习辅导报告(10日9:00--10:00);

  6. 技术经纪人考试(10日13:30--15:30)。

  四、培训考试与发证

  培训后由省技术经纪人协会根据省科技厅“培训要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发证”的要求组织考试,并向考试合格者颁发《浙江省技术经纪人证书》。因制作证书需要,请各位学员于4月8日报到时向签到处工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特此通知。

  联系人:

  邱根贤  13867306862/616862(市府网)

  周小倩  13456306612/526612(市府网)

  海宁市科技局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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