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函〔2015〕160号),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度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推荐条件
(一)重庆市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两化融合工作具备良好基础,管理规范,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
(三)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鼓励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2014年度重庆市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积极申报。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推荐表和申请材料(见附件)的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重庆市两化融合节能降耗技术应用中心,电子版(可无公章)统一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见联系人电子邮件)。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下载。
(二)申报试点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www.cspiii.com/zipinggu/)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申报试点企业应自愿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和贯标案例。
(三)我委将对试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会同有单位审查后,确定向国家工信部推荐我市的试点企业名单。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经济信息委 赵红民 63895413
市两化节能中心 周 怡 63065552 18008306691
邮 箱:357142701@qq.com
地 址:重庆北部新区高新园海王星科技大厦C区4楼1-1#(401121)
附件:渝经信经信2015004.doc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