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5〕609号),公布了61个获批开展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的地区名单,我省成都市温江区、广安市和南部县3个市(县、区)成功获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发改经体〔2014〕2503号)精神,本次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将围绕5个重点领域推进改革:一是创新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机制,提高人口吸纳能力;二是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增强城市发展活力;三是健全土地要素流动机制,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四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五是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城市治理能力。
我省获批的3个试点体现了3种不同类型的代表性城市,将有助于我省结合不同区域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探索建设一批功能完善、发展特色鲜明、空间布局合理、治理体系健全、产业和人口吸纳能力强、宜居宜业的中小城市,为全国、全省中小城市改革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