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财(会)发[2012]796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自治区有关单位,集团公司、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2012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宁人社发[2012]13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工作,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以企业内部控制、企业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宁夏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基于流程的内部控制规范的完善;
2、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解读;
3、国际会计准则动向及公允价值计量;
4、传统文化与管理哲学。
具体培训内容见课程安排。
二、培训师资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专家、教授。
三、培训对象
各市、县(区)财政局、自治区有关厅局,集团公司、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总监、审计总监、控制总监、总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四、培训时间
2012年11月19日-11月23日,11月18日报到,11月24日返程。
五、培训地点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市环岛路南段)
六、培训有关费用
培训费由自治区财政厅承担,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以及食宿费(230元/人、天)。请学员报到当天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自行登记办理手续、领取培训材料。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培训班名额分配表的规定人数前来参加培训,因学院接待能力有限,超出名额者不予安排。
七、其他事项
1、培训班不设接站,请参加培训人员自行前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具体交通路线见附件3),报到时若有路线不明,请联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何婧,电话:0592-2578199,手机:15306009677。
2、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于11月9日前将培训人员回执单(见附件2)传真至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过期视同放弃培训,不予安排。
联系人:财政厅会计处 白雪娟
电 话:0951- 5069436、5069437(传真)
电子邮箱:baixjuan@163.com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