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2016〕2号
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开展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开展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
2016年4月5日
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我省承担国家首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省任务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稳妥实施,全省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去年下半年以来,一些地方重视程度有所减弱,工作进度明显放缓。为确保今年基本完成全省试点任务,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决定(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在全省组织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攻坚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部署要求,按照集中攻坚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确权质量与工作进度并重的原则,以完成整省推进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任务为目标,坚持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扫盲区,重点围绕首批试点县扫尾,新增试点县和后期启动试点县外业测绘、结果公示、农户确认、颁证、建档、县级数据库建设等关键环节,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培训、调度督查、资金保障、测绘监管和考核评比措施,实行人力、物力、财力“三集中”,确保今年基本完成全省试点任务,为深化农村改革、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进度
(一)首批20个试点县(区):
4月份,完成确权登记结果确认、审核、建立农户登记簿工作;
5月份,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工作;
6月份,完成资料整理、建档和县级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建设;
7月份,完成县级自查、市核查和省验收工作。
(二)新增65个试点县(市、区):
4月份,完成承包地外业测绘;
5月份,逐乡、逐村组织开展排查,扫除确权盲区;
6月至7月份,完成结果公示、结果审核、农户确认、建立农户登记簿工作,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好错误纠偏工作;
8月份,完成县级数据库建设;
9月至10月份,完成颁证和资料整理、建档工作;
11月份,完成县级自查、市核查和省验收工作。
(三)后期启动的28个试点县(区):
4月至5月份,完成承包地外业测绘工作;
6月份,逐乡、逐村组织开展排查,扫除确权盲区;
7月至8月份,完成结果公示、结果审核、农户确认、建立农户登记簿工作,并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好错误纠偏工作;
9月份,完成县级数据库建设;
10月至11月份,完成颁证和资料整理、建档工作;
12月份,完成县级自查、市核查和省验收工作。
全省三批不同时段的试点县(市、区)(以下简称试点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倒排工期,细化工作进度,确保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实现结果公示、结果审核、农户确认和建立农户登记簿占已测绘农户的比率达到100%,颁证率达95%以上的目标。在规定时段达不到要求的,要以县为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向省、市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说明原因。
全省验收结束后,适时进行全省试点工作总结,梳理汇总试点工作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申报国家抽查验收。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宣传培训。在攻坚年活动中,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使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进一步深化对农村土地权属、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内涵、确权登记颁证重大意义的认识,变“要我确权”为“我要确权”,增强内生动力。省市两级要制定宣传培训计划,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进行系列采访,开展高密度宣传,深入组织开展市、县骨干业务人员培训。县级要在媒体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宣传车深入乡村巡回宣传,部署乡村采取广播、标语和致农民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宣传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民的好处、攻坚年活动的内容、时间要求及农民配合的事项,并组织开展一线操作人员培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合力。
(二)强化督查调度。要把强化督查调度作为实施攻坚年活动的重要措施。省里将制定攻坚年活动督查计划,组织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行包市督查指导,每两个月向领导小组报送一次督查情况;省农委建立处级干部分县包干督导制度,对试点县实行月度督促指导,并将督导工作纳入机关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加强试点工作调度,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强化面上工作调度,后进试点县由省领导小组直接调度。加大工作通报频次,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进度实行半月一点评、每月一通报。各市要健全完善对县级工作的定期调度、督查、通报制度,督促指导所辖县落实好攻坚年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各试点县要建立周调度、双周督查制度,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攻坚年活动落到实处。
(三)强化测绘监管。要把加强测绘企业监督管理作为保证攻坚年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抓手,通过强化合同约束,监督测绘单位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按攻坚年活动确定的时间节点,如期完成内外业作业任务。各试点县要对违反省招投标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导致工作进度和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测绘企业进行摸排,及时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同时,要加强外业测绘和内业作业的协调调度,确保作业进度。
(四)加强质量监控。要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建立健全全程质量监控制度。重点加强流程管理,严格执行省确权登记颁证操作方案和技术规范,强化政策引导、技术指导、质量督导,该走的程序一步不能省,该公示的内容一项不能漏,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技术标准执行不偏离,确保事后“不翻烧饼”。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省确权登记颁证“17步”工作流程,逐个环节进行审核,及时做好错误纠偏工作,对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资料进行再完善、再提高,切实保证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国家要求,经得起历史检验。
(五)加强经费保障。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中央、省补助到县经费使用情况和县级财政预算资金保障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中央、省补助经费拨付、使用和县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和省补助资金真正用到试点工作上,确保县级财政资金保障到位。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审计,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进行追责。
四、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如期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既是深化我省农村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中央赋予我省的重大责任。现在距离年底还有9个月时间,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各地按照确权登记颁证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责任,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市县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协调指挥,亲自解决重大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市级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把关,加快建立考评问责制度,督促所辖试点县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落实好县级的实施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岗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划片包干、督导到乡村的机制,形成县乡村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攻坚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考核评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土地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从中央到地方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标准,把工作实施效果纳入各级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组织开展对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县的集中考评,加强工作考核问效。
附件:
1.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市工作督查指导一览表
2.省农委处级干部包县工作督查指导一览表
确权〔2016〕2号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