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工信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2    浏览次数:4

 

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十七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4〕9号)、省食安办等十八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黑食安办联〔2014〕138号)精神,参照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委、市食安办有关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内容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信系统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月10日至22日,活动主题是:“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全市工信系统要紧紧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安全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诚信建设专题培训,以此筑牢全市食品安全“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内容方式

  (一)组织“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宣贯活动。

  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组织重点食品企业负责人,就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领域政府监管与服务、市场配置与规范、社会监督与自律等方面进行座谈宣贯,本着“质量第一、安全为先”的发展思路,交流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促进管理创新,全面提升行业诚信自律水平。引导经营主体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二)举办“食品安全深度行”公众开放日活动。

  活动由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驻地选择所辖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名单附后)公众开放日活动,做到提前公告。邀请消费者和媒体记者实地参观,全面展示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在加强质量控制、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措施及成效,让消费者了解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增强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信心。

  (三)积极开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自查活动。

  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本辖区内没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可选则其肉类、调味品、食用油等食品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在生产经营、诚信自律、尚德守法、提升安全治理能力自检、自查活动。重点查看食品企业在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履行承诺、强化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而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三、活动时间

  我市工信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与国家工信部、省工信委主题活动日6月13日同步开展。

  四、活动安排

  (一)市工信委在活动期间,将选定一户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于省工信委共同组织举办“食品安全深度行”公众开放日活动,并邀请消费者和媒体记者参加活动。

  (二)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按活动的内容方式,会同食品企业自行安排,也可配合当地政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分工负责,周密部署,提供人员、经费等要素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组织实施。做到:一是落实辖区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做好相关宣传资料准备以及提前公告工作,指导企业做好公众开放日活动的宣传、接待工作。二是辖区内没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可选择其肉类、调味品、食用油等食品企业或配合当地政府开展活动。

  (三)各区、县(市)工信主管部门,在活动期间,做好宣传及情况搜集工作。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24日前报市工信委食品处。(文字、图片电子版)

  联系人:张秀妹

  电话:84664349、86772497(传真)

  邮箱:gxwspc@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获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企业名单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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