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上海创业投资发展等工作

发布日期:2014-03-18    浏览次数:1

  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雄3月17日上午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上海创业投资发展、促进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修订《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工作。

  会议原则通过《关于加快上海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并指出,促进创业投资加快发展,是上海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战略的重要举措。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本市创业投资环境有很大改善,但仍需进一步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按照“政府引导、社会为主、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统筹全市各方力量促进创业投资发展。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一方面坚持走市场化道路,着眼于规范可持续,建立并完善基金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发展机制,全面提升上海创业投资发展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要秉持政府基金定位,着力支持特殊重大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注重弥补市场缺陷,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早期创业企业。争取到2017年,吸引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基金管理队伍;集聚打造一批业界有影响力的品牌创投基金;引导带动一批创业投资资本;投资培育一批新兴产业细分行业的领头羊企业,将上海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创业投资中心。

  会议原则通过《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根据《方案》,本市计划到2015年推广应用13000辆新能源汽车,将累计节约7.5万吨汽柴油,减少颗粒排放约100吨、温室气体(二氧化碳)排放约20万吨,涵盖公交、公务、企业、环卫、物流等多个领域用车。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化、便利化;进一步完善鼓励支持政策,优化使用环境,制定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产业技术自主创新体系、产业链协同配套体系和社会化系统支持体系,为后续进一步扩大应用规模奠定基础。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会议强调,修改《条例》关键一是更加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二是更加有利于促进市场配置资源。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场配置资源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在释放建筑市场活力的同时,完善各相关环节监管体系。《条例》(修订草案)有所突破和创新的内容主要包括:引导、规范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发展;完善施工总承包自行完成主体结构的认定;细化规范承发包制度;设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优化市场服务和加强政府监管并举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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