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04    浏览次数:3

各市知识产权局,各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优势集聚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协字〔201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工作意义

  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探索集聚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有效路径、知识产权管理的可行模式和引导关联企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创新思路,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优势集聚区有积极的先导实践意义。

  二、申报要求

  申报要求详见《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优势集聚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协字〔2013〕6号)(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ipo.gov.cn/tz/gz/201301/t20130122_783741.html)。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试点工作申报书,于2013年2月20日前将纸件(一式2份)和电子文件一并报送我局规划协调处。

  联系人:易燚波

  电 话:0771-2618410     传 真:0771-2630963

  E-mail:gxipogh@163.com

2013年1月31日

      相关下载:桂知规字〔2013〕2号关于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优势集聚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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