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保留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价格诚信单位”、各市、县(城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价格诚信建设,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积极营造价格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维护广大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价格权益,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工作方案(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开展第四届广西壮族自治区“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物价局对2010年获得第一、二、三届广西“价格诚信单位”的193家单位进行复核,经自治区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同意继续保留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等172家单位第一、二、三届广西“价格诚信单位”的荣誉称号(具体名单附后)。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价格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社会信用是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希望继续保留第一、二、三届广西 “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172家单位,珍惜荣誉,切实加强价格诚信建设,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树立企业价格诚信的良好形象,为推进我区价格诚信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继续保留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价格诚信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