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3    浏览次数:3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1日

  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4〕1号)精神,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省政府决定,对2013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力破“中梗阻”,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二是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为政之风,做到守土有责、奋发有为,杜绝松松垮垮、大而化之的工作状态,纠正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庸政懒政行为,努力以政风的切实转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严肃问责,力戒“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为官不为和“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敷衍了事,切实增强各地、各部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四是查找、分析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努力破除政策措施落实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和强化抓落实的制度保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政策措施带来的实惠,有效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督查内容

  这次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国发明电〔2014〕1号文件明确的19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我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围绕实施“五大规划”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狠抓产业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推动以对俄为重点的对外经贸合作和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等方面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情况。(督查的重点内容见附件1、附件2)

  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较好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正在落实的,要摸清进展情况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特别对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逐一查明原因,提出切实改进措施。通过督查,使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督查方式

  这次督查采取自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督查市(地)和督查省直部门相结合的方式。各地、各部门按照督查的重点内容,先认真深入地开展自查,直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查找分析症结,提出抓落实的有效办法。在自查基础上,省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赴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地)和绥芬河市、抚远县进行实地督查,并综合形成我省落实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督查组织

  成立省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省长郝会龙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秘书长李显刚,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大为、马立新,省委改革办副主任臧国忠担任,成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发改委、工信委、农委、住建厅、人社厅、民政厅、商务厅、水利厅、文化厅、科技厅、环保厅、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畜牧兽医局、铁路办、金融办、扶贫办、通信管理局、统计局、省政府研究室等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协调联络和材料综合两个工作组。协调联络组组长由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樊广超担任,成员从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抽调,负责督查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相关联络工作。材料综合组组长由省发改委副巡视员张彦玉担任,成员从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发改委、工信委、统计局等部门综合处室抽调,负责收集、梳理和汇总各地、各部门自查情况并起草省政府自查报告。以省政府名义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从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处级干部中抽调。(督查组编成和分工见附件3)

  五、督查安排

  (一)印发相关文件。一是按照国发明电〔2014〕1号文件精神,对国务院督查的重点内容进行责任分工,确定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于6月10日印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重点内容责任分工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14〕9号)。二是按照国务院部署,结合我省实际,起草《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工作方案》,于6月12日前印发各地、各部门执行。

  (二)进行自查。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进行自查,各配合部门要将相关情况于6月13日前反馈至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要将汇总的自查报告于6月18日前上报省政府。各市(地)和绥芬河市、抚远县同步开展自查,并于6月18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省政府。

  (三)开展实地督查。6月13日至18日,省政府各督查组分赴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地)和绥芬河市、抚远县开展实地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抽查暗访、个别约谈等形式,摸清情况、查找问题、研究对策。6月20日前,省政府听取各督查组汇报。

  (四)向国务院上报自查报告。根据各地、各部门自查报告和各督查组实地督查情况,综合起草省政府关于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并于6月25日前上报国务院。

  (五)接受国务院督查组实地督查。6月25日至7月5日,国务院督查组将赴部分省(区、市)进行实地督查,各地、各部门要做好相关准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1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重点内容

  2省政府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重点内容

  3省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组编成和分工

  附件1

  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重点内容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三、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五、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六、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七、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九、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二、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三、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四、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五、实行精准扶贫,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七、扩大“营改增”试点、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十九、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附件2

  省政府出台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的重点内容

  一、围绕实施“五大规划”全面深化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包括深化“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调整所有制结构、创新沿边开发开放体制机制、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包括大力加强水利建设、继续推进农机化、强化农业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不断优化种植结构、加快发展畜牧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三、狠抓产业项目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包括引入发展要素上项目、围绕现有经济存量数量上项目、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上项目、挖掘和用好现有资源上项目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包括商贸流通业和物流产业发展、信息服务业发展和“宽带龙江”建设、卫星应用产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龙江航空公司组建、金融服务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单位市场化改革、“三网融合”建设、健康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五、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包括以县城为重点发展中心城市、建立稳定就业机制、解决好住房问题、启动一批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一批机场项目建设、启动一批城际公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落实好差别化落户政策、编制好城镇规划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六、进一步推动以对俄为重点的对外经贸合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包括以全方位交流合作促进并突出对俄经贸合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对俄合作解决我省资源类产品不足问题、加强跨境通道建设、推动哈尔滨市成为对俄合作交流中心城市建设、加强边境口岸建设、培养和引进各类优秀人才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七、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包括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促进更高质量就业、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发展社会救助事业、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建设良好人居环境、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强化公共安全管理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附件3

  省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组编成和分工

  一、省政府第一督查组

  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马立新

  副组长:省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王德胜

  成员:省畜牧兽医局畜产品安全监管处副处长马海涛

  省民政厅低保局副局长黎雪修

  省统计局工交处副处长高艳玲(女)

  联络员:马海涛联系电话:15104510056

  负责部门:省编办、住建厅、铁路办、发改委、通信管理局、文化厅、金融办、科技厅。

  二、省政府第二督查组

  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大为

  副组长:省审计厅副厅长伞宏晶(女)

  成员:省审计厅财政审计二处处长郭玉明

  省科技厅办公室副主任刘佩海

  省统计局贸易处副处长张莹娣(女)

  联络员:郭玉明联系电话:18645011511

  负责部门:省商务厅、农委、水利厅、扶贫办、环保厅、财政厅、人社厅、民政厅。

  三、省政府第三督查组

  组长:省发改委副巡视员张彦玉

  成员:省发改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赵飞

  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副处长潘树森

  省统计局社管处副调研员何飚

  联络员:赵飞联系电话:13936521120

  负责地区:哈尔滨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

  四、省政府第四督查组

  组长:省工信委副主任陈杰

  成员:省工信委运行调节处处长王冰

  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处长苏盛刚

  省统计局农村处副调研员孙崇智(女)

  联络员:王冰联系电话:13904511989

  负责地区:齐齐哈尔市、大庆市、黑河市。

  五、省政府第五督查组

  组长:省社保资金管理中心主任(副厅级)施烜

  成员:省财政厅财源处处长曹振克

  省农委新农村处副调研员魏国华

  省统计局调查总队组织指导处处长赵海权

  联络员:曹振克联系电话:13603619170

  负责地区:牡丹江市、鸡西市、绥芬河市。

  六、省政府第六督查组

  组长:省住建厅副厅长孙宇

  成员: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调研员高广安

  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调研员杨帆

  省统计局记者站负责人李大航

  联络员:高广安联系电话:13804510561

  负责地区:双鸭山市、七台河市、抚远县。

  七、省政府第七督查组

  组长:省商务厅副厅长赵武君

  成员: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处长田晓宁

  省环保厅总量处副处长赵学温

  省统计局统计科研所副所长李冬梅(女)

  联络员:田晓宁联系电话:15045622767

  负责地区:佳木斯市、鹤岗市、伊春市。

  抄送:省委各直属单位,哈铁。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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