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水平提升,我部决定制定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目前,编制单位已完成该文件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意见。书面意见及其电子版请于2015年2月13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
联 系 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吕奔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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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3.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1月13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科技部办公厅
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4.中国工程院办公厅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6.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7.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8.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9.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0.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1.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12.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3.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1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5.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6.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17.中国生化制药工业协会
18.国家环境保护工业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北京)中心
19.国家环境保护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技术中心
20.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
21.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22.国家环境保护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浙江)中心
23.国家环境保护工业资源循环利用工程技术(昆明)中心
24.国家环境保护膜分离工程技术中心
25.国家环境保护有机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26.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重庆)中心
27.国家环境保护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28.国家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与评估工程技术中心
29.国家环境保护工业污染源监控工程技术中心
30.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中心
31.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32.国家环境保护膜生物反应器与污水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33.上海医药设计院
34.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35.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36.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37.南京大学环境学院
38.中国药科大学
39.东北制药总厂
40.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41.中美合资大连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42.山东鲁抗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4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44.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45.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46.石家庄华曙有限公司
47.石家庄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48.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
49.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50.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
51.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2.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53.江西东风药业
5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56.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57.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58.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59.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60.内蒙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61.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