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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电视科技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04    浏览次数:4

各市、县(区、市)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国、全区科技创新大会和全区农村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电视科技培训工作(以下称电视科技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电视科技培训播出节目采用统一栏目名称《农村科技新视界》以及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制作的片头,方便栏目宣传,打造品牌,各地在与广电部门签订合作协议时应明确这一要求。

  二、2013年电视科技培训工作采取先备案、后考核方式。实施单位先提出申请,材料经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审查通过后备案,然后参加年度工作考核。

  三、加强科技培训片源库共建共享。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将进一步扩充科技培训片源库的数量,所有片源免费提供给各单位使用。如确需增加拍摄内容的单位可与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联系。对各地拍摄制作完成的专题片,经审核符合进入科技培训片源库的,将予以奖励。

  四、加强电视科技培训工作的协调管理。2013年将启用以奖代补协作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工作要求上传下达、文件传输以及实现相关过程材料管理。平台将通过手机进行实名制认证,各单位需提供项目管理联系人手机号码。过程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

  五、请按《2013年利用市县电视频道开展科技培训工作方案》要求于3月1日前将“利用电视频道进行科技培训工作申请表”、电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与广电部门签订的电视科技培训节目播出合作协议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328258101@qq.com;相关纸质材料于3月10日前报送网络中心(以邮寄方式报送材料的,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联系人: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 骆福建

  电 话:0771-5873093 18776719373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3号楼402室

  附件:1. 2013年度利用电视频道开展科技培训工作申请表

     2. 2013年利用市县电视频道开展科技培训工作方案

  2013年2月1日

  相关下载:
  关于开展2013年电视科技培训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2013年度利用电视频道开展科技培训工作申请表.doc
       附件2:2013年利用市县电视频道开展科技培训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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