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
第二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拟定于今年上半年在柳州举办,期间将举办专利拍卖会。为做好专利拍卖会的组织工作,促进专利的转化实施,现将专利拍卖项目征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拍卖主体
拥有完整专利权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自然人及其他机构。
二、专利拍卖项目条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有效,权属清晰、无质押和权属纠纷,并且具备较高的科技含量或实用价值的可以进行专利权或者专利实施独占许可权的拍卖。
三、专利拍卖方式
专利权人与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指定的拍卖机构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合同形式建立委托关系,确定委托拍卖项目的底价、保留价以及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等,由拍卖机构现场组织拍卖活动。
四、征集拍卖项目的组织和要求
(一)征集拍卖项目的组织。
1.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辖区内企业、自然人及其他机构拍卖项目的收集和初选。
2.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大专院校拍卖项目的收集和初选。
3.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区直科研院所拍卖项目的收集和初选。
各设区市,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各推荐拍卖专利项目1项以上。
(二)相关要求。
1.各单位请于2013年3月1日前将组织的专利拍卖项目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A4纸大小,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项目进行审查,筛选适宜项目公告并提交具有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2.申请参加专利拍卖会的项目需提供专利登记薄副本复印件。
五、其他
第二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专利拍卖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六、拍卖项目征集负责人及联系人
负 责 人:曾秋生
联 系人:谢玲玲、张文军
联系电话:0771-2632395
传 真:0771-2630963、2635302
电子邮箱:gxietf_hy@163.com
附件:1.第二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专利拍卖申请表.doc
2.第二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专利拍卖项目统计表.doc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