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知识产权局:
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工作,发挥专利保险对企业及地区创新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我局拟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组织实施试点项目。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开展专利保险工作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服务机制完善的区(县)知识产权局。
二、申报期限
2014年3月28日—4月22日。
三、申报材料
试点工作方案(试点期为2年),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配套政策、进度安排等。
请有申报意向的区(县)知识产权局于4月22日前将工作方案报我局专利管理处,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确定1-2家试点单位,并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14年3月25日
联系 人:林国良
联系电话:23110883,13386150759